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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国家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告知书)

 各位家长、同学们: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江西万通技工学校各项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落实国家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惠民政策,规范我校国家免学费、助学金评定、审批及发放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校《国家免学费、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核心内容告知您,请仔细阅读。

 

一、国家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农村、县镇(含县城)户籍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城市户籍学生按在校人数 10% 比例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

2.资助标准:按中级技工、技工培养层次及专业执行,每生每年免除学费1600 元 —3300 元。如学校学费标准高于国家免学费限额,超出部分学费由学生家庭自行承担。

3.重点倾斜对象: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造成刚性支出大、家庭收入锐减导致生活困难学生优先保障。

4.办理说明:农村、县镇户籍学生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填报免学费认定花名册;城市困难学生提交申请表及困难佐证材料,原建档立卡学生实行免申即享,无需申请。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1.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 1150 元。

2.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不含县城)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困难助学金名额:在校总人数扣除直接享受人员后,按剩余人数15%核定;免申即享对象:原连片特困地区学生、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相关困难家庭学生,不用提交申请直接享受助学金;其余困难学生实行按学年申请,学期动态调整。

3. 优先认定困难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及特困家庭学生(含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家庭学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经残联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城镇困难群众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评议及发放流程

1.学生填写对应资助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等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2.班级受理申请,开展资格审查、民主评议,班级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学生管理部门初审;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4.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助学金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保卡。

诚信告知(重要)

1.所有家庭信息、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伪造证明材料。

2.如经查实存在虚报、造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学校将立即取消资助资格,追回全部资助款项。

3.资助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全体家长、师生监督。

温馨提示:

家校同心,助力孩子安心求学!如有疑问可咨询班主任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一号楼四楼办公室)。

江西万通技工学校

 

202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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